
文化大革命时期究竟有没有发行过股票?这个谜团因近日一张发行于文革第三年即1968年6月忻城县古蓬公社供销合作社股票的发现而得出了答案。
该股票为紫红色,规格为19×7.5厘米,有方形花框边。左边是社员证,右边是股票,这样的组合形式在合作社股票中较少见。从社员证下边的一段文字里和制作该股票的纸质上,我们可以体味到那个年代的一些气息。这是一张实际使用过的股票。背面有社员张时一的姓名,实证50股,每股2元,共计100元整。忻城县古蓬供销合作社股票专用章,正副理事主任,经手人的私章均清晰可见。在社员权利和义务中较之其它合作社股票出现了一些新的内容:市场管理、套购转卖、投机营利等。
在我国长达一百多年的股票历史中,虽然股票的交易曾经中断过,而股票的实际使用却从未中断过。发行于1963年的射阳县供销合作社股票,其背面的分红利记录从1968—1977年,即文革时期仍在使用,也仅仅是使用而已。而忻城县古蓬公社供销合作社股票的发现,一改文革时期实际使用为实际发行股票,也即,真正意义上的“文革股票”出现了!它证明了中国一百多年的股票发行与使用的历史,以及股份制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从未间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