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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瓶的鬼中鬼陈履生



深圳都市报报道之一




深圳都市报报道之二

一天大的笑话

某年(1996年左右),某公拿一黄永玉先生设计的“酒鬼酒”瓶到某拍卖公司拍卖,说是“清代麻袋形酒壶”,拍卖行信以为真,遂拍卖之。结果以550元成交。(以上情节有可能是虚构)
由铁源主编,窦其文、柳青责编,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华龄出版社出版的《清代民窑瓷器》,则收录了由某人提供照片、据说是某拍卖公司拍卖的“清代麻袋形酒壶”,刊登于该书的第102页上。1999年12月出版。
有一位名为徐聚一的据说是“长期从事艺术批评的画界人士”,看到了《清代民窑瓷器》一书,如同发现了新大陆,遂撰文《“酒鬼”瓶暗合“清代”酒壶?》,并投书《深圳都市报》,指出黄永玉先生抄袭“清代酒壶”。
本来对于此事可以有多种认识的角度和解决的办法,而作为新闻媒体所面对的名人似乎更应慎重才是。《深圳都市报》的记者在询问过《清代民窑瓷器》一书的主编铁源之后,得到了“不能由此认定黄永玉抄袭了‘清瓶’的设计。相反,也存在着‘清瓶’为仿制黄永玉设计而假称‘清代酒壶’的可能”。但是,《深圳都市报》还是感到发现“新大陆”的不易,一定要大做文章,于是,8月30日,在该报的第一版、第二版、第三版上刊登了大大小小的6篇文章,指出《黄永玉“高价设计”被指抄袭“酒鬼”瓶有鬼?》。
从而演出了一幕黄永玉抄袭黄永玉的天大的笑话。
如此是娱乐大众,还是愚弄大众;是“酒鬼”瓶有鬼,还是说“‘酒鬼’瓶有鬼”中有鬼,相信自有公论。而对于出现如此天大的笑话,也有多种应对的办法,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是,如此以往,贻害社会。因此,有必要思考关于设计的有关问题,审视由此导引出的一个关于设计的综合性的社会问题。


《清代民窑瓷器》封面


二关于设计和酒的设计

“设计”这个被洋人成为“design”的事情,在中国有时和手艺连在一起,当然在这手艺中包含有匠心,匠心中又包含有各种设计的理念和审美的爱好。中国历史上的许多设计家都是一些匠人。因为匠人务实,而中国文化鄙视这种务实的技艺,所以匠人一般都不留有姓名。而一些有文化的匠人或文人从事的匠作,则因为文化的背景而与俚俗分离,得以传名于后代。这就是中国几千年文化中有丰富的工艺遗产而少有设计者留名的原因。
中国的文化和哲学奠定了中国设计的品格。正好像许多人认为的中国画的“不科学”一样,中国的设计也有一些“不科学”的表现,它是在多样的表现中反映出中国文化的本质特点,多数的匠人之作所表现的只是一些祖传的经验和自己的体验。尽管中国的设计也有许多合乎科学但不易解释的杰出的作品,可是从整体上看,中国的设计是在设计的“虚无”中表现出一种智慧,同时也在审美上表现出与文化整体的联系。
中国人饮酒的历史久远,久而久之形成了独特的酒文化。在这一文化体系中,不仅有“李白斗酒诗百篇”,而且还有一群梁山好汉,如此等等,英雄主义、放荡不羁、以酒助兴,酒在文武之道中演绎了一段段历史上的佳话,也烘托了一个个历史上的英雄豪杰。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酒文化,无论从酒瓶、瓶贴、包装的设计,还是酒幌、酒店的设计,都有浓郁的中国文化的特点,这些从《清明上河图》中可以找到印证,也可以从古代小说中找到具体的描述。
“酒香不怕巷子深”是关于酒的最著名的一句成语,它突出了商品品质第一的务实的精神,以及对品质优秀的自信,但是,却从一个方面消解了包装和设计。在“酒香不怕巷子深”这种传统思想的指导下,历史上的中国日用类商品的包装,一般都比较简陋,甚至是没有。
正因为此,湘西出产的“湘泉”酒,在20世纪的80年代初,还没有酒瓶等包装,是属于用“酒提子”零卖的那种。但是,在资讯时代,“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观念受到了生存的挑战。所以,现在人们不仅重视包装,而且更重视包装的设计,直至将包装延伸到商品营销的体系之中。基于此,黄永玉先生在挽救湘泉酒厂和开发“湘泉”品牌的时候,首先是从湘泉酒的包装入手。湘泉酒以及后来的酒鬼酒正因为有了包装(不仅是指酒瓶和包装盒),才有了酒厂从10余人的小厂发展到数千人的上市公司。
现代设计是和工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而现代设计的理念又直接反映了现代艺术的思潮。酒鬼酒的包装设计作为现代酒类设计中成功的个案,不仅论证了设计与商品的关系,而且也说明了设计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所产生的的重要作用。
从设计学的角度看,酒鬼酒的设计是一个具有文化品位、富有个性的设计,它的成功在于它的出类拔萃、鹤立鸡群。它的麻袋造型和麻袋纹理,吻合了湘西乡土的文化属性,同时也反映了内在的商品品质。而此前由黄永玉先生设计的“湘泉酒”酒瓶,虽然没有后者在造型上的重大突破,但是那常见的柱体在瓶口的收缩上也凸现匠心,特别是那中间放大的弦纹,不仅符合了“拿”的功用的要求,而且在朴素的柱体上增加了唯一的装饰。
现代中国的设计不仅形成了一个学科,而且还联结了很多产业,所以,现在有很多的设计家。黄永玉先生不以设计而名,但是,设计工作却伴随着他的艺术历程,从年轻时候在报馆的版面设计、反饥饿反侵略的传单设计,到新中国成立后的革命博物馆的壁画设计,这些都成为他艺术人生的一部分。他也有一些比较著名的设计,除了“酒鬼酒”瓶的设计外,还有第一轮生肖票的首枚——猴票,万荷堂的建筑。

三关于“酒鬼酒”的设计

黄永玉先生这样描述当时的设计过程:
“一九八七年二月,我在家乡凤凰白杨岭古椿书屋小祝二月七日那天,一个好晴天的上午,轻工局长颜精楚、酒厂的负责人丛恩普、龙志坤和一些同志,知道我回家乡便从吉首赶来看我。闲谈中,我说湘泉酒既然已经打开了场面,稳定了销路,可以考虑搞一个再高一档的酒品。我问,在湘泉酒质量基础上提高一级有没有可能?他们认真地想了想说,‘有可能’。
‘那好!我把好久的一个设想马上弄出来给你们,不过,你们再不要像上一次湘泉酒那样迟疑了/”(注:1983年2月,黄永玉先生为“湘泉”酒设计酒瓶,酒厂的人说“不象酒瓶”,曾迟疑过。)
……
“我马上叫五弟媳妇弄一块粗麻布袋来,越粗越好,缝成一个口袋;又让家乡随我多年的年青美术家毛光辉弄来一段一公分多点口径的短钢管,将沙粒塞满小麻口袋之后,中间插上钢管,再用麻绳扎在口袋颈脖子上。实际上这是一个厚实墩墩的小麻布口袋。”
随后,黄永玉先生为之取了个“酒鬼”的名字,并题了“酒鬼”二字以及背后的“无上妙品”。
显然,酒鬼酒的设计是中国传统设计方式的延续,它是在文化积淀基础上的厚积薄发,是文人写意式的一挥而就。它没有构思的草图,也没电脑的三维效果,更没有甲方乙方的谈判协商,有的是一种人文的精神。这是当代中国设计中的别于西式的另外一种风格,不仅连接了中国的文化传统,还表现出了现代设计强调个性的本质特征。
酒鬼酒的瓶高16厘米。在一个即兴的“抄袭”中,是不可能达从造型到尺寸都完全一致的地步。因此,“酒鬼酒”瓶设计的原创性是毋庸置疑的。正如那位指认“抄袭”的先生所言,被断代为清代的这个“酒鬼酒”的酒瓶如果真是清代的话,“相信不会是孤本,民间必定还收藏有同样和同类者。”那么这个“同样和同类者”相信不会是市上酒鬼酒公司生产的酒瓶或假冒的“酒鬼酒”酒瓶。也难怪这位先生责怪“黄大师的孤陋寡闻”,连“如此不多见的清代酒瓶都不知晓”,黄永玉如何知道黄永玉之外的“黄永玉”?正好像李逵不知道李逵之外的李逵一样。

四如何看待设计中的模仿、抄袭

艺术设计贵在匠心独运,中外无不如是。
但是,艺术设计的语言有一定的限度,比如形的方圆,线的长短、直曲。设计者往往是在固有的语言中进行新的排列或组合,反映新的构思和立意,因此,新的设计往往可以在过去的语言和形式中找到一种相关的联系。正好像人们写文章,好的文章除了内容的独特性之外还有自己的语言风格,但是组成文章的那些文字,一定离不开先人的发明;还有在文章中引用了前人的某一句成语、典故,或者在文章中表现出一些他人常用的语句、语法,但不能因此而说成是抄袭。这几乎是人所共识。
拿瓶的设计来说,不外乎圆和方的两种,尽管异形瓶也有(比如酒鬼酒的瓶),但很少。那么在圆和方的两种形体中,又有粗细、长短的区别;而称之为瓶的器物都有瓶口,瓶口以及从瓶身到瓶口的收缩也有粗细、长短的不同;瓶还有个材质的问题,现代的酒瓶大都为玻璃制品。这些都是作为瓶的设计的基本的问题。在这些基本的问题中,只要不是完全一致,就不存在模仿和抄袭的问题。
中国的瓶从原始的彩陶开始,经历了从尖底到平底的过渡,又有着有耳和无耳的区别,所有的这些造型上的变化都与具体的运用有关。那位指认黄永玉先生“抄袭”的先生在翻阅了几册《文物》杂志之后,发现黄永玉先生设计的“湘泉酒”瓶的造型与宋代的“鸡脚瓶”的造型是“非常的相近”,“无大差别”。这就有个如何看待的问题。如果就圆体瓶的基本格局来看,这种“非常的相近”是自然的,这正好像古今中外的圆体瓶都“非常的相近”一样。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论证,那么无需翻阅《文物》杂志来求证,随便找几本文物方面的书,或者是随便到市上找几个瓶子,都可以得到物证,同时还可以得出另外的结论:黄永玉的瓶和可口可乐的瓶“非常的相近”,可口可乐的瓶和宋代的“鸡脚瓶”的“非常的相近”,……
在设计中“非常的相近”也无大碍,还有个“相近”的程度和如何“相近”的问题。如果某人拿出自己儿子的涂鸦之作——一个随手画的不太圆的圈,去找朗讯公司,说你公司的那个标志与我儿子画的一样,是抄袭,那恐怕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五由设计导引出的关于艺术的综合的社会问题

回到开篇的笑话上来。
这一事件是由酒鬼酒瓶的拍卖开始的,拿一个现代的酒瓶假冒清代的酒壶到拍卖公司拍卖,如同社会上的各种假冒现象一样,没有什么新鲜的。但是,它与常见的赝品书画的拍卖有所不同,赝品书画是假冒别人的名字,那书画上白纸黑字写着,而假冒清代的酒瓶是凭嘴说的。拍卖公司的信以为真,已经说明了拍卖公司不具有基本的工作能力。类似此案的“胡拍”已经不是少见的个案,所以拍卖公司的“胡拍”已经越来越为业界人士所关注。拍卖公司在考验藏家,那么谁来鉴定拍卖公司?8185
现在全国上下大大小小的各种拍卖公司有很多,少的小到在吃饭的现场拍卖几十元一张的书画。拍卖公司的一哄而起一定是有利益所在,但是为了获得利益应该有一个基本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必须具备基本的认识拍品的能力,如果连一个现在在市场上正热门的酒鬼酒的瓶子,都误以为是清代的,那么这种拍卖公司如何去鉴别那历史久远的真正的清代的酒壶,难到仅是凭送拍者口说吗?
而随着拍卖收藏热的兴起,各种用以参考的资料的出版也成为出版业的一个热门。毫无疑问,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编辑出版工作需要专门的人才来完成,而与这个事件相关的两个出版社,属于非专业出版社,相信这方面的人才不会太多。本书的主编虽然在事件的表态中表明了一些能为人所认同的最基本的见解,但是在当初编书的时候却缺少严谨的态度。显然是主编过于相信了拍卖公司。如果主编连拍卖公司拍卖的作品中有假这一业内人士尽知的事情都不清楚,那还编什么书?“胡编”正成为图书出版中的一个当代痼疾,特别是那些有意做假、鱼目混珠者,更是丧失了编书人所应具有的良知。
“胡写”更是可怕。那位指认黄永玉先生“抄袭”者“一不留神,竟识破了那包装的‘庐山真面貌’。”如此严肃的事情,怎能“一不留神”?而正因为他的“一不留神”,闹出了天大的笑话。写文章的人自然要读书,但是,读书人自古就有对书的校订、校注、校点、校对、校勘、校阅等,而当代的图书错讹之多,更是历史之最,读书人理应更加慎重才是。如果写文章的人都不知道书中有错,只要是书都引用或作为参考,那还写什么文章。如果作者都不知道照片在制版过程中有可能与原物的色彩相去甚远,而是根据两个印刷品论说“‘清瓶’比‘酒鬼’瓶的色泽文静沉着而不乏旧气”,那还做什么考证。读书人读书更应看看书的版本,了解作者的情况,这样才能认识该书。拿此书来说,这是一本反映民窑瓷器拍卖成交价格的图书,1999年出版,版权页上有鸣谢的5家拍卖公司的名字,显然书中的图片是由这5家拍卖公司提供的。在这5家拍卖公司中,成立最早的拍卖公司到现在也不过6年,也就是说,这个清代麻袋形酒壶重现人间也只有6年的时间,这正好吻合了本书主编所说的“1996年左右拍出”。但是,酒鬼酒瓶的设计却在1987年,时间相隔10年。真不懂没有看到是如何抄袭。
刊登于《深圳都市报》上的那篇《“酒鬼”瓶暗合“清代”酒壶?》的文章,是在1800万“巨额包装设计费”的不平心境中,作了一系列的令自我激动的辨识,但是缺少基本的学理知识和考辨常识。
由于这一事件和一个1800万的具体数目以及黄永玉的名相联系,因此,从写文章开始到发表都因为这种联系有可能引起大众的关注,而成为一个动因。对于《深圳都市报》来说,还因为写文章的是他们所认为的“一位长期从事艺术批评的画界人士”,那么也有必要认识这位“人士”:
“1962年生,浙江桐乡市人。自幼受家庭熏陶而喜好文艺。初中时即参加全国青少年美展。高中毕业,一考不中,即弃学院之道于不顾,而志在民间。
……
后就本市地毯厂图案设计一职,仍适志书画,潜心学问,职务之便可无业余之分,由此而阅读量大增,所读但含性情,不计中外古今,而于传统文史作品为多。
八五年入中央工艺美院图案进修班进修。
……
九十年代始,全力投入油画创作,以现代派为宗旨,成为职业画家,而其中仍得益于传统学养之深厚,巨幅作品积有数十幅之多。”(以上摘自其人的个人简历)
从这一简历中看不出此人“长期从事艺术批评”的历程,但是《深圳都市报》还是将其作为“长期从事艺术批评”的人士来对待,给“胡写”以“胡传”。显然在这一事件中不是“‘酒鬼’瓶有鬼”,而是做酒鬼酒瓶的文章有鬼。新闻媒体借助于名人或与名人相关事件的炒作,尽管受到了社会的指责,但是,许多媒体仍然将其作为一个生存的法宝,酒鬼酒瓶事件就可以作为这一媒体恶习的代表。
胡拍、胡编、胡写、胡传,正好构成了当代美术所反映出社会问题的一个系统,它们完成了一个事件的完整的一个过程,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值得研究,都值得深思。
这是一个关于艺术的社会问题,尽管在其中的每一个环节之中,都不表现为对艺术本体的直接的侵害,但是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对公众的误导以及对当事人的伤害,都影响到对当代艺术发展。

附:

艺术批评人士徐聚一质疑
“酒鬼”瓶暗合“清代”酒壶?


“酒鬼”酒,极其扎眼的命名,以及它巨额包装设计费的沸沸传闻,对我也早已算是“如雷贯耳”了。虽然我高兴时也会喝几盅,但远未臻“酒鬼”的境界。不过,最近我一不留神,竟识破了那包装的“庐山真面目”。

两酒瓶出手千八万人袋

前日,朋友来访,示我两张照片,一张是清代的民间陶瓷酒瓶;另一张即是“湘泉”与“酒鬼”的两个酒瓶样式。
清代的民间陶瓷酒瓶,且留待后文详述,先来说“湘泉”瓶与“酒鬼”瓶。
这两个酒瓶子究竟设计于哪年哪月哪日,已不便确考。设计者则是现在大名鼎鼎的人物——也是出身湘西的黄永玉先生。
关于酒瓶的设计,曾有评如此:一、造型别致,尤其是“酒鬼”瓶立意孤绝,妙手天成,为酒客和收藏者所钟爱。二、独绝天下,尤为神来之笔。三、此瓶平朴里显功力,随意中见洒脱,化腐朽为神奇。以上为媒体记者之酷评。四、确实很出色,其它酒瓶没有能比得上的等等。总而言之,“酒鬼?瓶的设计好得不得了啦。
如此神奇之物,当然还会有一个与之匹配的故事:相传,“酒鬼”酒主人在“酒鬼”酒即将研制成功时,请黄永玉为之设计酒瓶,黄漫应之曰“可”。直到有一日“酒鬼”酒的主人再次登门时,黄永玉便随手用泥巴捏个大样,从麻袋上剪下一块来,用之包住泥样,颈部用麻绳一扎,左右扯扯。前后瞅瞅,然后说,就照这个造型做样品吧。这个传闻中,黄水玉真可谓是厚积薄发,信手拈来。如此神奇隽永的造型,竟似无心偶然得之。
有一段李辉写的文字,是他的亲身经历,或可作“信史”观:“说到他为‘酒鬼’、‘湘泉’两种酒设计酒瓶的过程,他眉飞色舞”(大象出版社2000年9月版,“大象人物聚焦书系”《黄永玉——走在这个世界上》第21页)。惟憾李未评写黄大师“眉飞色舞”的那个具体详情,不知何故。
此后,这两个酒瓶就有了更大的传闻:为这两个酒瓶的设计费,黄的代理律师初始索价3000万,后经双方反复商榷和中间人调解,方确定两个酒瓶的设计费为1800万元。这个传闻,虽然最终难以落实,但许多人肯定是“宁可信其有”的,而且除了当事人之外,所有听说了这个传闻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会认为如此高额的设计费是合情合理的,他们都“不服此价”。

两种酒瓶古已有画家偏使“偷来拳”?

现在回头来说刚才按下不表的另一帧图片,它登载于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与华龄出版社1999年版的“老古董丛书”《清代民窑瓷器》第102页上,那图片下的文字是这样标示的:“清·麻袋形酒壶,H16cm,成交价RMB550”。这一个“清瓶”与“酒鬼”瓶几乎一模一样,其“相似乃尔”简直让我瞠目结舌(见右图)。两个酒瓶唯一有别的是,“清瓶”比“酒鬼”瓶的色泽文静沉着而不乏旧气。
对着两张并置的图片,我仍然不敢相信,出于大师之手的“酒鬼”瓶,竟会是完全照搬的抄袭之作。——我也被1800万的设计费唬住了?
我只能大胆设想:也就是一只普通的“酒鬼”瓶或者一只仿照“酒鬼”瓶的“假货”,被当作了清代的古董。有1800万功力的作品,或许真能蒙过拍卖行(此间倒真有不少差强人意的“拍卖行”)、拍卖鉴定师(此间真有不少虽然持证挂牌却往往走眼者)、出版商(谈不上文化建设,只为图利耳)、编撰者(东抄西袭的能耐了得)。冲1800万的设计费,”我宁可相信这个推测。但看到“酒鬼”瓶一旁的“湘泉”瓶,却又不得不起了疑心。只要翻过几册《文物》杂志的人,相信都知道有一种叫“鸡脚瓶”的陶瓷器。据笔者粗陋识见所知,“鸡脚瓶”似是到宋代才大量出现的,辽瓷中亦有不少,它在作冥器之外,在日用中,正是酒器。浙江嘉兴有“瓶山积雪”一景,这“瓶”正是酒瓶,俗称“瓶山瓶”,其型制与“鸡脚瓶”无大差别。传说“瓶山”正是宋代抗金名将韩世忠驻营之地,因其所夺酒瓶堆积而成,故“瓶山瓶”也称“韩瓶”。“鸡脚瓶”、“瓶山瓶”在器型上也都有大、中、小之别,“瓶山瓶”大者有近一人高的,小者则同现在酒瓶的大小相差无几。
现在,“湘泉”瓶与“鸡脚瓶”、“瓶山瓶”之造型又是非常相近,只是上下倒了过来,瓶颈的地方掐得更紧而已。难道“湘泉”瓶之设计也是黄永玉的“偷来拳头”?
照笔者粗陋之识见,“清瓶”与”酒鬼”瓶,都颇有点“东洋味”,那清代酒瓶的型制,很可能县受了明代倭寇、浪人、忍者们携来的日本酒器之影响?在此不暇再作考究,有心人则不妨可去翻查有关日本酒具包装设计的沿革史资料,或能得一、二消息。这方面的不少专家,或许也能有所说法。而那只清代酒瓶如果是真,则相信不会是孤本,民间必定还收藏有同样或同类者;依设计者的大师识见和眼力,则如许个酒瓶小玩意,本来就不陌生吧。说不定真是从古人那里“信手拈来”的。
当然,大师就是大师,就不兴黄永玉先生的“两瓶设计”靠的全是灵感突发、拈来便得?!与古代的酒瓶子有点像,也仅是“暗合”罢了,何用大惊小怪?哪里用什么“挪用”、“转换”;更别提什么“模仿”?“雷同”?“抄袭”?“剽窃”?
不过,即便真是“暗合”,也至少说明了黄大师的孤陋寡闻——他连如此常见的“鸡脚瓶”与这不太多见的清代酒瓶都不知晓;出1800万的主,更是冤枉——巨额买来的竟是“假古董”;至于“酒鬼”的知音者们,则当是无所谓的吧,他们到底是醉翁之意不在“瓶”的。
我非“醉翁”,对作为一件“公众产品”的“酒鬼”瓶,应该能有“如此的假古董,岂能欺我之目”的发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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