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律师,年近六旬的张弟德冲着法官大声说道:“什么愿不愿意,当时的协议是怎么签的?喏,我就是这样才签下来的。”张弟德边说边用左手托住自己下巴,并用右手卡向自己脖子,那是一个明显被人胁迫的动作……这一幕,出现在昨天下午上海市二中院的大法庭中。
365米巨画东阳易主
这是一宗关乎一对上海画家父女近10年心血何去何从的诉讼。张弟德是原上海东方画院的画师,1995年3月起,他和女儿张越一起潜心创作长卷山水国画,5年后由267幅“四尺宣”构成的《江山一统》终于画成,全画长逾365米、宽0.83米。
作品完成后,张家父女同上海市工人文化宫签订了协议,由文化宫代为展出、保管、宣传自己的沥血之作。去年6月,得知“东方卢浮宫”专门收藏中国民间画家的精品佳作,并正在北京筹建场馆用于永久展览,张弟德专赴浙江东阳与“东方卢浮宫”负责人张纯良见面,商讨《江山一统》的收藏展览事宜。7月,张弟德在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带张纯良等人来沪,从上海市工人文化宫仓库中将《江山一统》取走。7月28日,在浙江滞留多日的张弟德同“东方卢浮宫”签订协议,约定将作品无偿赠送对方,自己仅保留署名权。
张弟德返沪后,女儿得知父亲未经自己许可便将共同创作的作品赠予他人后,要求收回作品,遭到拒绝。同年12月,张越将父亲和“东方卢浮宫”一起诉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要求两被告返还该作品。市二中院立案后,张越又变更诉讼请求,补充提出若两被告无法返还原作,则要求赔偿作品损失200万元。
物权、著作权争论不休
昨天下午2时,上海市二中院公开审理本案。在法庭上,张弟德不得不和“东方卢浮宫”的律师一起坐在被告席上。
历时5小时的漫长庭审过程中,张越一方提供大量证据,证明《江山一统》系自己和其父共同创作,父亲赠送该作品的行为没得到自己许可,赠予行为无效,两被告应共同返还。由于《江山一统》创作艰辛,作品具有相当的艺术、政治价值,并曾在拍卖活动中商定过200万元的拍卖底价,如果原作缺失,两被告应共同赔偿200万元损失。庭审中,被告席上的张弟德站在女儿一方,帮助她向“东方卢浮宫”讨还作品。
“东方卢浮宫”的主要辩称理由是,张弟德赠予的是《江山一统》的原作所有权,而不是相关著作权,己方没侵犯张越的著作权,原告的诉讼当然不成立。律师还出具了有张家父女共同署名的“赠送留言”,希望证明张弟德签署的协议合法有效。原告称“赠送留言”是父女写在《江山一统》画册上的,原意是赠送画册,而不是赠送作品原件。
庭审中,律师还就是否交接了全部267幅画页同张家父女展开了争论。律师认为当初张弟德向张纯良赠送作品时,没有仔细核对作品数量,不能保证现存己方的作品有267幅。
画家愿出2万元回购
庭审结束前,张越同意接受调解,被告律师离开法庭,用电话征询委托人的意见。晚7时,律师重返法庭时说:“两个办法,一是把东西还给你们,但不保证有267幅,我们已为作品宣传支出的费用你们也该补偿,不多,10万元!第二个办法是我们保留作品,可以适当补偿你们一点费用,不少,2万元1律师补充说:“毕竟,就算是我们败诉了,负主要责任的也是签协议的人,我们是善意获得这幅作品的。”
张弟德的那个卡脖子动作,就是在听完律师这番话后做出的。在法官劝阻下,似有难言之隐的张弟德冷静下来,他和女儿提出的调解方案是:坚决收回《江山一统》,作为原作者,他甚至愿意倒赔2万元给“东方卢浮宫”。
对张家父女的调解方案,律师表示将在返回浙江后与委托人商讨。据悉,上海市二中院将等待双方调解结果,择日作出一审宣判。(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