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4日召开的许昌市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推进我市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切实加强对这一重大文化工程的领导,许昌市成立了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蓬洲任组长,副市长白虹光任副组长。
针对许昌市民间遗产抢救工作,李蓬洲提出了四点要求。一、充分认识开展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作的重要意义。文化遗产与自然生态一样,都是一次性的,一旦毁灭,无法复原。保护和抢救民间文化遗产已成为我们这一代人刻不容缓的任务,必须把这项工作提升到保护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维护中国人的文化主权和自尊,增强民族凝聚力,培育民族精神,建设先进文化的高度来认识。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界通力合作,切实推进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三、以科学的态度开展普查工作,把抢救工作落到实处。四、要切实加强对抢救工作的领导。
据悉,许昌市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将历时10年,抢救内容包括全市各族人民群众中仍在传承的各类民俗、民间美术、民间文学和民间音乐、舞蹈、戏曲,各县(市、区)、各民族古代和近现代典籍、方志中记载的有代表性的民俗事象。(许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