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问题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记者就此走访了参加今年全国政协会议的文化界专家,请他们发表意见。
为文化保护立法,是众人瞩目的焦点问题。据了解,《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已经形成送审稿,今年有望出台。针对这一问题,舞蹈理论家资华筠说,草案尚有需要推敲之处,但总体框架已经确立,应该尽快出台。她说,如何对不同类别的民间文化进行保护,是草案中富有争议的部分,这涉及到科学性问题。因为民间文化并非全部都是优秀的,不能全部予以保留,也不能为了满足猎奇心理而实施保护。我们要保护的,是民间文化中的“优质基因”。对于蕴涵着民族审美特质的,我们要予以活性传衍;有些则只应实施文献记录或博物馆式的保护。
从目前中国戏曲文化面临失传甚至消亡的困境出发,京剧表演艺术家胡芝风也大力呼吁尽快立法。据介绍,从2002年初到2003年初,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先后到广东、广西、福建等多个地区调查,发现许多剧团负担很重,有的剧目、乐谱等严重遗失。以山西为例,原有的49个剧种目前存活在舞台上的仅有28个。再如江苏的苏剧,过去每年演出二三百场,现在的苏剧团已经两年多没有演出,苏剧也面临失传的危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希望尽快立法。
除了外部立法,发挥传统民俗的力量也将大大推动保护工程的进展。目前,发达国家推行文化一体化,以追求政治经济战略难于实现的全球利益。在这一背景下,一个国家传统民俗的抗衡力量能有多大,画家龙瑞认为,民俗不仅是民族文化的现实表征,还是避免民族文化被外力逐出生态系统的重要文化手段;应该把民俗建设作为国家文化战略,纳入当代文化建设体系之中。龙瑞用了一个生动的比喻,“没有民族习俗和相关节日,保护民族文化便会落空,顶多是‘无土栽培’”。
谈到相关节日,如今只有春节是国家法定传统节日。龙瑞说,这正是需要改变的环节。传统节日的淡出,必然导致民俗文化功能的衰落,相关民间艺术也随之凋敝。根据民俗传统和当地实际,政府应该考虑制定系统的公民礼制规范,如婚礼、寿礼、成人礼等。作为仪式或礼物的民间艺术,也将由此得以繁荣。
以手工生产方式主导西部民间文化开发,进而保障文化多元化。这是美术评论家陈醉大力倡导的。他说,民间文化的特性之一就是多样性。工业化大生产带来了标准化和批量复制与生产;手工生产方式,则从生产方式这个根本因素上,保证了产品的个性化、不可复制性。要在实践中兑现这一发展思路,他认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保护古老手工艺,鼓励民间团体和个人参与,建立工艺保护作坊、基金会,展开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同时鼓励手工艺创作、发展现代手工产业。这需要政府扶持,尤其在税收与工商管理政策上予以倾斜,并重视市场培育和区域协调。(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