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石的开采
据传,清代在旗北沙巴尔台的地方,有个名叫德力格尔的老艺人曾挖掘过巴林石,并将其精心雕制的巴林石碗献给旗给旗札萨克乌尔衮。乌尔衮又将此碗贡奉给康熙帝赞不绝口。自此以后,历代巴林王公每逢进京,都要携带巴林石雕做为贡礼。
民国初年,热河毅军驻林西镇守使米振标曾组织开采过,但得石甚微。
日伪统治时期,伪巴林右翼旗公署曾雇佣当地群众采石探矿,将采得的石料加工成图章、墨盒之类,流入日本国至今仍被视为珍宝。在日伪《大巴林蒙古情况调查》中记载;大巴林旗公署将叶腊石做为唯一的土特产,并建立开采机构,公布兴安西省矿业法令通告,严加管理。
建国后,1958年“大办工业”时曾开采,但得石甚少,不久“下马”。1973年建叶腊石矿,开始有计划地开采,当时有职工24人,1978年轻工部把叶腊石矿列为中国三大彩石基地之一,将叶腊石命名为巴林石,并拨款资助开采。经专家评定,巴林石的成分、色泽可与我国传统雕刻原料寿山石、青田石齐名,更在南朝鲜、日本、印度尼西亚的叶腊石之上,可与宝石、玛瑙相媲美,遂引起国内外用户注意,争相采买矿石与雕件,到1986年巴林石矿为全国17个省市近百家工艺石雕与镶嵌厂家供应原料。
巴林石为季节性开采。采矿运用立井、斜井、露天等多种方法,实行采探并举。
巴林石的历史
购员-曾为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的属地——喀啦沁旗锦山的灵悦寺内,供奉着一尊石佛(高14厘米、宽7厘米、厚4.5厘米),其石质属巴林石中的粘性料,玫瑰色,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杂质。因属朝产,多年供奉,具体资料已无从考证。观察石佛,与众不同,头罩佛光,面部雍容富态,带发罩,露出两根辫子,服饰为窄袖长袍,衣纹线条流畅,手托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盘坐在莲花台上,应该说,这是一位公主,刻成了佛的形象。从雕刻手法上看,此佛应是唐宋时期所刻。
有文字记载: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落的庆功宴上,属下奉献一只巴林石碗,大汗用它盛满美酒,频频举杯,不住口地称赞:“腾格里朝鲁!” 意思是“天赐之石”。清朝时,石碗成为上奉朝廷的贡品。最近,在一座古墓中,还发现了殉葬的黄色巴林石碗。
在喀啦沁旗博物馆里,珍藏着两方巴林石大印,一方上刻着“喀啦沁王之宝”,另一方刻着“世守南漠”,一方刻的是小篆,一方刻的是隶书,两方章是在王爷府院内地下挖出的,不知是哪代王爷之印。民国初年,矿物学家张守范命名巴林石为“林西石”,日军侵华时期,曾抓劳工开采过矿石,行动很诡秘,管理森严,劳工也不懂采的为何物,鸡血红和彩石矿脉都被开采过。
七十年代初,地质部门前去考察,发现有遗留采坑多处,规模很小。民间流传历史上曾有南方人用骆驼驮走过巴林石。1973年,正规开矿时,发现一个采洞内有点灯用的油碗,一只陈旧的鹿角,一把不是当地人所用的刀子,一个粗雕成型的佛像,这些现象表明,过去确有南方人前来探险和采石。
石巢先生在1982年就预见到:巴林石“储量丰富,将来可成名矿”。同年,中国工艺美术公司副总经理林佑女士率金石界专家考察了矿山,确定巴林石为雕刻彩石原料的三大支柱之一。
从巴林石采矿始,当地的三家雕刻厂应运而生,以后,巴林石逐渐被福州、青田、北京、西安和山东等地所用。近年来,台湾吴金泉先生到闽开办石雕厂,大量采用巴林石为材料,为推广巴林石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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