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真正的艺术史实质上艺术样式的自由度不断开放的历史。行为艺术断不可失的先锋色彩和前卫品格,首先表现在艺术形式上的打破。行为艺术在新开放的艺术空间内寻求可能性,在视觉语言转换中,行为艺术的形式转换体现了当下艺术语言一种崭新的审美现代性述求,具有创造性展示和典范意义,这本身符合全部艺术史的规律和史实。行为艺术是人类艺术史经历了现代艺术阶段后的产物,它是人类在经历了各种艺术媒介艺术表现方式的穷尽后的又一次另辟蹊径。艺术家开始意识到绘画语言的苍白和形式的单一,他们寻找着一种能包含个人和普遍意义的表现空间的可能性。本文认为行为艺术具有以下几个不同于以往的传统艺术的表象特征。
一、行为事件的偶发性
行为艺术并非完全事先设定事件如何发展,它是真正意义上的未完成的开放的文本,不确定的文本突出强调事件的偶发性,作品在展示,观众直接欣赏艺术家创作作品,展示作品的全部过程,在创作与展示的同步进行时曲调中的欣赏。行为艺术的偶发性突出体现艺术家在创作灵感突然来袭时或是不预期的情况发生,使得将其纳入作品未预轨道,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使得作品更加丰富而完整,“随机创作”是部分行为艺术的特点,这种“随机创艺”的偶发性和随机性时的行为艺术具有不可重复性和不可逆性。而偶发性一词的本义也是将行为表演过程当中的偶然产生的因素和意向扩大开来,出其不意或将错就错地制造某种事件,例如1989年在中国美术馆的中国现代艺术展,其中“枪击事件——第一次闭馆;恐吓信事件——第二次闭馆”这一事件过程,都是行为艺术偶发性的典型展现。在中国的行为艺术中常常将警察设计在其中,警察变成行为艺术的“最热衷的参与者”,行为艺术的最终收场都和他们相关,吴山专在中国美术馆卖对虾,最后却被经济警察处以20 元的罚款,但是吴山专却在警察给予施加罚款时贴出“正在盘点”变成行为艺术的一部分,也是行为艺术的尾声,这种偶发性自然而不做作,更能促进人们对心灵底处的灵魂链条的拷问。里面的警察还只是以话语权力控制着艺术家的心灵自由,真正的世俗警察则是以手铐和警棍来对待行为艺术家的艺术行为。而行为艺术本身似乎正在戏谑着代表官方体制的警察。由于自然多数的不可预期性,所以将自然的偶发因素援引到艺术作品中去的较为少见。美国的行为艺术家卡普罗(Allan Kaopron)认为一件行为艺术作品可以借助一群探旋下跌的蝗虫来完成。其实行为艺术作品的偶发性也并非是出人意料的,很多是作品的偶发性,明显是预设的,例如王晋在郑州的作品《冰•天然•1996》人们对失火后的冰封的上千件时髦商品哄抢而走。作品的偶发性其实是在预设之中的,作品通过这样一个偶发性因素来讽喻今天的社会的物欲横流,对人性被经济利益扭曲的和泯灭的一种嘲讽。林一林在作品表演的尾声向观众洒钞票,观众有的将兴奋占为己有,有的故作清高的避开,有的调侃式点燃,观众的多种反应变成了作品的一部分,并丰富了作品的内容。行为艺术家马六明:“……行为艺术在现场,有很多东西你没考虑的,艺术家应该根据现场应付这些。” 由于行为艺术在其制作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的不确定的因素和偶发因素,这种偶发性更变成一种直接传达思想的和体验的有效手段。
二、文本共创的参与性
在传统上文本是指作者写就的东西和定型的东西,它是一套作者包括小说家、诗人、艺术家、科学家、哲学家、道德家、宗教家和政治家等等向读者传递和散步的精确信息,作者是文本内容的作后决定者。我们这里所讲的行为艺术,也就是广义上的行为文本,行为艺术的创作具有共同的参与性,如普通民众,这种行为艺术通常是指对象化的行为艺术活动,如王德仁“抛撒避孕套”,王晋的《冰•天然 •1996》,孙平的《中国游戏1号发行股票》,林一林在广州实施的“安全度过林和路”的搬砖行为,吴山专的《大生意》都是体现艺术家与普通民众共创文本的经典的行为案例,这是对以往的单纯艺术家个体创作文本形式的打破,让参与者直接进入体验行为,于艺术精英们处于同一层面,拉平两者之间的距离,形成艺术家与参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动,行为文本消除了客观内容和确定本质后,反而更增加了它的生动性和随意性,具有一种相对于参与人而言的主体间性和主观感受性,这种主观的感受性因为主体的在场或体验而衍生,因此行为艺术中现场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