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宗(1594~1661)字可宗,号宪石,赐号中轩,清朝阁老,安丘城里人。明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历任真定府司理、翰林院编修、礼部会试副主考、吏部尚书、秘书院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等。后因多谏被劾,于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被顺治帝处以"从宽免死,家产之半入旗,不许回籍"。他从此一病不起,于次年12月20日辞世。清乾隆帝登基后为其平反。著有《捕斋诗集》、《御墨楼诗选》、《木天草》、《雪鸿斋草》等诗集。 中国收藏网